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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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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改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营运能力,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8.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止。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融资租赁、供应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度完成了收购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标的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豪安能源的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9.8 亿元现金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的事项。

2022年5月11日,豪安能源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股东由“余菊美,张忠安”变更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豪安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豪安能源原股东张忠安、余菊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义务人承诺,盈利补偿期内豪安能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4,000万元、16,000万元、18,000万元和20,000万元。

三、利润补偿方式

(1)补偿金额的计算

本次交易采取逐年补偿方式,在盈利补偿期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90%(不包括本数,下同),即标的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别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足12,600万元、14,400万元、16,200万元和18,000万元,则业绩承诺义务人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公司同意由张忠安统一向公司支付应由张忠安及余菊美承担的补偿款,业绩承诺义务人相互之间互负连带责任,具体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3

如标的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足18,000万元,则交易对方暂无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该等业绩承诺义务顺延至2026年度,即: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标的公司2026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90%,即18,000万元,则交易对方应当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若当期标的公司实施了超额业绩奖励,在计算当期实际净利润数时应当将标的公司当期计提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计算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中。

(2)补偿金额的支付

各业绩承诺年度内,自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6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业绩承诺义务人应按照以下顺序向公司支付当期应补偿金额:(1)从公司当时剩余未支付的全部交易对价中予以扣减;(2)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义务人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前述当期应补偿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计算确定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义务人。

(3)豁免补偿

在盈利补偿期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90%以上(包括本数),即标的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别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达到12,600万元、14,400万元、16,200万元和18,000万元以上,公司将豁免业绩承诺义务人当年的补偿义务。

四、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2024年豪安能源实现的净利润为-32,45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

五、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豪安能源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豪安能源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2,45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度承诺的业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通知,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两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更正后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0,000.00万元到-120,000.00万元,预计更正后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00.00万元到-110,000.00万元,预计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50,000.00万元到-130,000.00万元。

●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5,000.00万元到-35,000.00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00.00万元到-42,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4,000.00万元到-117,000.00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000.00万元至35,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1,000.00万元至33,000.00万元。

(三)本次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0,000.00万元到-120,000.00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00.00万元到-110,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0,000.00万元到-130,000.00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2,965.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28.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8.3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8元。

(三)营业收入:165,402.58万元。

三、业绩预亏更正的主要原因

随着年报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业绩预亏更正的主要原因系:

1、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主要系公司玩具原料销售业务收入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营业收入调减4,698.98 万元;公司光伏业务部分营业收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调减营业收入1,184.14万元。

2、前次业绩预告,公司财务根据业绩补偿相关协议,计提业绩补偿款9.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有2.39亿元股权对价款需根据豪安能源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支付。公司期后与收购豪安能源的业绩承诺人张忠安进行了沟通,根据沟通结果,公司认为前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公司判断业绩承诺义务人基本具备偿还能力”审慎性不足。根据最新沟通结果,将2024年度确认的业绩补偿款由9.80亿元调整为2.39亿元。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对于影响业绩预测的各类风险事项进行充分审慎判断,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91-83860220

传真:0791-83860220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沐邦。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沐邦高科”变更为“*ST沐邦”;

(二)证券代码仍为“603398”;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212.29万元,营业收入为27,714.1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9.8.2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5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夯实主业,提升经营能力。2025年,公司将持续夯实主业,按计划建成、投产梧州项目,提升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和主营业务收入水平,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合规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现行要求,持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并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券商持续督导等多种手段,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并购企业管理。公司2025年将全面加强对并购企业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控制。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91-83860220

邮箱:zqb@mubon.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合并利润表的变动。

●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调整,不涉及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调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有限公司塑料贸易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经审慎分析,应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2024年度,内蒙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客户共青城奇峰公司销售硅片业务,共青城奇峰是内蒙豪安的关联方,内蒙豪安销售给共青城奇峰公司的单价高于市场价,对交易价格不公允部分收入进行了冲减。

公司自查发现,2024年度存在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形式付款后,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流到公司,故对预付的货款、工程款及应付资金借款进行冲抵。

根据以上事项,公司更正了2024年第一季报、半年报及第三季报财务数据。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1、2024年3月31日:

单位:元

2、2024年6月30日:

单位:元

3、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1、2024年1-3月:

单位:元

2、2024年1-6月:

单位:元

3、2024年1-9月: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情况概述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邦高科”)于近日获悉,因江西诺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惠金融”)与公司买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志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属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未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55,600万元的担保额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8.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董事需对涉及自身薪酬事项进行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豪安能源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2,45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度承诺的业绩。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豪安能源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580号)。经过评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为59,093.56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59,735.98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59,735.98万元人民币。

本次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允地反映了豪安能源资产的减值测试结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1,612.28万元,实收股本为43,364.1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每年税前6.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9.60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独董回避表决。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亿元,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7亿元。

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故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豪安能源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2,45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度承诺的业绩。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豪安能源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580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为59,093.56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59,735.98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59,735.98万元人民币。

本次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允地反映了豪安能源资产的减值测试结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1,612.28万元,实收资本为43,364.1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预计。本着谨慎性原则,并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38,795.37元,计提资产减值1,099,405,060.31元,减值合计金额1,091,166,264.94元。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024年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205,863.37 元。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024年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592,559.88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其他应收款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3,559,627.88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99,405,060.31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782,621,543.72元,存货跌价损失136,379,522.10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35,596,270.47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2,746,661.14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2,061,062.88 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8,238,795.37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99,405,060.31 元,合计1,091,166,264.94 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91,166,264.94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宜。(下转1123版)

(上接11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