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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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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5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102.24万元。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所”)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2日

(3)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29南B

(5)执行事务合伙人:谭旭明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

截至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4

截至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

(7)业务信息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200.5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28.32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1.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主要行业:制造、商品流通、邮电通信、金融、医药、房地产、电力等各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7.1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453.9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旭泰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旭泰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旭泰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谭旭明,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99年12月30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会,201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3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凌辉,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旭泰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费用为12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金额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旭泰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旭泰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旭泰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反映本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

2、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9,044,089.55 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5,382,309.64 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转回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 98,132.14 元。

2)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101,350.00 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其所在地近期类似不动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并计算可收回金额,公司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1,670,910.08 元。

4)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租赁的房屋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以其所在地近期类似不动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显著低于账面价值且预计无回升迹象则计算可收回金额,公司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1,745,824.44 元。

5)预付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由于供应商无法履约,公司按预计无法收回金额计提预付账款减值损失金额为 241,827.53 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9,044,089.55元,计提后符合会计准则对资产质量的要求。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公司审议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理财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主,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57.92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34,382.8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76.9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7.6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760.85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36万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具体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由于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整体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或津贴。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后)。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由于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择期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地点,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证券事务部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2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76.9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7.6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760.85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36万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57.92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34,382.86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审计,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5,745,491.19元、30,350,814.21元和43,579,164.52元,合计为-41,815,512.46元,平均值为-13,938,504.1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为负数,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采用B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通过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7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55,656.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79,164.52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270元。公司部分收益尚未形成现金流入,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公司需保持充足流动性以确保公司正常的经营与项目的推进实施。

(二)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投资者回报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统筹考虑2025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安排及资金储备需求的基础上,为维护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保障主营业务运营资金需求、提升污水处理服务能力,持续投入技术升级改造,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回报奠定基础。

(四)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保障中小股东参与权,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意见和诉求。同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将同步开通网络投票通道,确保全体股东平等参与重大决策。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科学、透明的利润分配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在满足合理资金需求前提下,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二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现金流质量;三是深化主营业务发展,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动向,动态评估分红能力,努力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