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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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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0版)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此外,本次担保预计的被担保对象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后,经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仓颉庙中华上古文化园(一期)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2.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工程PPP项目的预成交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公司为该项目成交单位。后经2017年7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政府方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签署《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成立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后,公司与合盛产业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 PPP 项目公司(SPV 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该事项已经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3家公司均为公司项目中标后与出资方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的公司,担保事项都经过公司审议通过。且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多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公司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SPV公司的顺利项目融资有利于其顺利支付公司的设计施工等款项,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融资需求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大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在对外融资时需公司对其融资给予连带责任保障或其他的增信支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子公司也都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公司,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694.9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94.9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18%;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1项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了担保,因子公司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及时还款,公司存在对上述逾期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3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情况和投资预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如下:

一、前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对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资额度事项时为止,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相关抵押、质押等保证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二、本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资额度事项时止,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相关抵押、质押等保证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上述融资及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专项意见:2025年度融资额度授权可以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3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2025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投资”)的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开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内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做出决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3、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2024年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注:1.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越龙山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元成投资持有32.25%股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判断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名称: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4、法定代表人:叶碧秦

5、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7、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2063年9月3日

8、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农业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摄影、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日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的销售,食品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越龙山开发现有股权结构情况:杭州晓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4.17%股权;浙江越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83%股权;元成投资持有32.25%股权;赛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75%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与越龙山开发关联交易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的正常经营行为,预计主要内容为房建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及房建设计、景观设计等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日常交易事项。

1、工程定价政策:

工程计价按以下计价标准计取:

1.1 房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2 古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3 市政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4 景观部分(园建、配套建筑、园林小品等)定额套用优先依次为《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5 上述范围之外的工程计价,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

2、设计定价政策:

2.1 建筑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2.2 景观规划、市政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计费标准

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版)》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精神计取,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下浮进行取费,在具体合同中双方予以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审议批准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发展所需有其必要性,且相关计价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有其公允性,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相关的竞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取得,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另一方面该业务的取得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合理性,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3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0,681.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0,681.45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3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何姗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4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

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情况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及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与修改。

一、《公司章程》具体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拟对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三、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4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日就任,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当日就职,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提名祝昌人先生、周金海先生、柳智先生、朱仁华先生、倪海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提名王建军先生、倪海璐女士、洪鲁圆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应玉莲女士、何姗女士(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建飞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黄蓉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其辞去上述董事会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涂必胜先生、张明先生因任期满6年,不再提名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职务。

3、值此换届之际,谨向各位即将离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5、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祝昌人先生:1967年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99年创办公司,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祝昌人先生同时担任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品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元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年4月至今,祝昌人先生担任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目前,祝昌人先生同时担任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元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元成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祝昌人先生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国内来杭投资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2)周金海先生:1968年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金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历任公司项目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杭州大光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3)柳智先生:1986年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风景园林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历任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朱仁华先生:1964年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之江商学院执行院长、之江商学(杭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之江百人会(杭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红色好故事(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臻之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之江远传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之江企嘉 (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加速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之江和美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之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发展研究院秘书长。历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下属浙江日报农村部记者、浙江日报经济周刊部副主任、浙江日报农村部副主任、浙江日报科教部主任、浙江日报采访中心副主任兼经济部主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下属浙商杂志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浙商杂志董事长、总经理、浙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建军先生: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1996年就职于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工作,1996年至2004年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04年4月至今任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原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2024年5月20日起担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倪海璐女士:1989年生,硕士学历。2011年至2018年任伟星新材临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7月至今任浙江安生夫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同时担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洪鲁圆女士:1975年生,大专学历。1995年至2007年任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07年至2012年任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员工,2012年至2015年任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支行行长,2015年至2017年任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部门副总,2017年至2019年任浙商银行总行员工,2019年至2025年4月任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2025年5月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应玉莲女士:1983年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历任公司预算部员工、成本控制部经理、财务管控部经理、成本控制管理中心总经理、经营中心副总经理。

(2)何姗女士:1986年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公司养护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办公室主任、科研基地主任。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3)余建飞先生:1978年,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A级项目经理。历任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项目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4-04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业主方的协商情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完工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591,51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546,499.1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491,124.0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055,375.07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7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622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本次项目延期主要系业主方规划调整,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投资情况,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完工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预计完工日期是公司和甲方沟通协商后,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继续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建设期内受业主方规划调整等客观环境影响,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经与业主方协商后,审慎研究,拟将“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完工日期调整至2026年9月30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调整是根据业主方规划调整等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做出的考虑,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项目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延期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业主方的协商情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完工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此外,保荐机构要求公司保持与业主方的及时沟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完工,如未来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或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4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

硅密电子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概述: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和转让双方自身状况以及未来前景,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密电子”或“交易标的”)51%的股权转让给YOYODYNE,INC.,双方以两次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原收购价格和本次评估价格孰高原则,确定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对价为11,345.00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标的涉及司法冻结情况:

1、因华夏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浙0102民初26459号]冻结公司持有的硅密电子51%股权,冻结期限:2025年1月20日至2028年1月19日。

2、因YOYODYNE,INC.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2025)浙01民初139号]冻结公司持有的硅密电子51%股权,冻结期限:2025年3月10日至2028年3月9日。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择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交易完成后,硅密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不再持有硅密电子的股权。

● 风险提示:本次股权转让在交易完成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1.本次股权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硅密电子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YOYODYNE,INC.转让硅密电子51%股权。双方同意,以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公司对硅密电子原收购价格和本次评估价格孰高原则,确定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对价。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交易完成前存在不确定性,待交易完成后,硅密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不再持有硅密电子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和转让双方自身状况以及未来前景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及时止损,降低投资运营风险,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加速发展。

2.本次股权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下转11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