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53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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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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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1153版)
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在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独特的产品技术路线,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基因测序板块的各类产品和服务中,为公司基因测序产品的创新以及形成丰富的产品解决方案打下坚实技术基础。公司现已成为全球首个实现大规模商业量产、覆盖全应用场景、并同时拥有短读长及长读长测序产品的基因测序仪企业,产品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协同效应。公司以“超高通量”引领,“小型化”普及的定位和发展趋势,建立了全系列多型号产品矩阵,致力于满足用户在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需求;公司紧跟行业中下游需求和应用场景拓展,针对性开发了丰富的产品解决方案并提供价值赋能。随着公司更多的产品被投入市场,累积的售后服务数据也将助力公司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目前,国内外高通量测序设备及试剂耗材主要提供商为Illumina、Thermo Fisher和华大智造等公司。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公司近几年的国内新增基因测序设备销售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新增仪器市场份额于2024年已达约63.8%,有力地实践了关键生命科学核心工具的自主可控,打破了进口产品的垄断局面。2024年公司中国区收入市占率也提升至39%,随着我国产业政策的支持进程加快,公司基于领先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产品矩阵及解决方案,预计未来公司在国内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中国基因测序设备市场竞争格局(按当年新增销售台数计算),2021-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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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JPM conference、灼识咨询
中国基因测序仪及耗材行业竞争格局(按当年收入计算),2021-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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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JPM conference、灼识咨询
(2)实验室自动化行业
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和基因测序业务深度融合,公司充分发挥产品线间的协同效应,已成为实验室自动化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作为全球少数几个已成功研发涉及复杂多学科领域基因测序仪的企业之一,公司对该领域相关的实验室自动化拥有深刻的理解,并已积累以移液平台、温控平台等模块为核心的覆盖样本处理领域的各类自动化技术。基于该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理解,公司提供领先的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并可建成高度集成化和智能化的一站式检测工作站。
随着基因测序仪业务推动“新双十”新领域开拓,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将了解更多的细分行业需求,在未来成功推出更多自主研发的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和解决方案,结合公司整体的工程化研发实力和国际营销网络,有望成为国际领先的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厂商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生命科学研究持续发展,政策支持加大,但地缘政治存在风险
近年来,全球生命科学和医疗产业领域创新活跃,科技与产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各国政府不断提升对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纷纷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2021年,欧盟开启了预算高达955亿欧元的“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计划,旨在引导欧盟成员国2021-2027年的科研支出水平从现有基础上提升50%,生命健康领域预算约81亿欧元,重点方向包括个性化医疗抗微生物耐药研究,脑科学等。2023年,英国公布了一项20亿英镑的10年战略计划“工程生物学愿景”(National Vision for Engineering Biology),旨在促进工程生物学发展,提供新的医疗疗法、作物品种、环保燃料和化学品等;投资包括5.2亿英镑(约合6.5亿美元)用于生命科学资金、研发税收抵免以及临床试验加速器计划。2023年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发布《生物技术与生物制造宏大目标》报告,承诺投资20亿美元用于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提出了包括增强粮食和农业创新,促进人类健康及推进交叉领域进展在内的5个目标,明确了在5年内实现对100万种微生物的基因组进行测序,并了解至少80%新发现基因的功能;5年内收集来自大人群队列的多组学指标,确定哪些指标与至少50种具有高发病率和影响疾病的诊断和管理最为相关。日本在2024年6月制定的最新版“生物经济战略”,提出要发挥日本优势,打造领先世界的生物经济社会,到2030年要将日本企业在上述领域的海内外市场规模增至100万亿日元以上。以大人群队列研究为例,目前全球共有超50个国家或地区宣布或已启动国家级群体基因组项目,预计到2025年全球将完成超千万例人全基因组测序,推动了以基因组学为代表的多组学研究在精准医疗中的应用。同样,我国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也在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4年中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为36,130亿元,比上年增长8.3%,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GDP)达2.68%,超过欧盟平均水平(2.11%)。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2,497亿元,同比增长10.5%。中国2024年重点研发计划中前沿生物技术专项重点支持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等新兴领域,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专项经费概算4.3亿元,涵盖干细胞基础研究、器官制造、重大疾病治疗等19个方向。
伴随世界各国对生命科学及工程生物学的重视,各国对生物信息安全的监管趋严,国际科研合作和商业行为受到一定地缘政治压力。2024年2月,美国总统签发行政命令,以保护美国人民的敏感个人数据不被受关切国家滥用为由,美国参议院阶段性通过《生物安全法案》(编号:S.3558),寻求将部分中国企业纳入《生物安全法案》,禁止联邦机构与上述公司签订合同。同年9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生物安全法案》(H.R.8333),试图限制联邦机构与中国的5家生物技术企业的合作,但这两份《生物安全法案》均未被纳入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或实质性通过立法。2025年1月6日,美国国防部发布最新版的“中国涉军企业”清单,华大基因(BGI)和华大智造(MGI)均在列。同年2月4日中国商务部将Illumina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禁止美国因美纳公司对华出口测序仪。2025年4月4日起,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正式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受关注国家实施数据访问限制,关闭了21个受控访问数据库,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基因组-表型数据库dbGaP和部分癌症基因组图谱TCGA数据。基因测序行业作为大国科技竞争前线阵地,承受日趋严峻的地缘政治压力和政策不确定性。
上述政策彰显了生命科学研究在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明显的战略地位,也提示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会对企业的全球化运营带来风险。企业需加强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开拓多元化市场,降低地缘政治风险影响。
(2)国家产业及医疗政策集中出台,支持新兴产业和技术高质量规范发展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利政策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和创新应用研究,鼓励和推动基因测序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从2021年开始,国家集中出台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开展前沿生物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不断提高基因测序效率、降低测序成本;鼓励高端医疗器械、基因检测、医药研发服务等产品和服务加快融入国际市场;202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基因技术应用服务等产业化发展;上海、北京、杭州等多地发布政策,鼓励发展细胞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学等新兴产业。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细胞和基因技术、生物育种等前沿技术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推动5G/6G、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医疗服务,研发融合数字孪生、脑机交互等医疗装备,为基因测序仪器与智能化技术结合指明方向。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制定基因测序、生物信息分析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该条例将推动基因测序行业规范化、标准化,给予企业与机构技术创新动力,助力基因测序行业发展迈入新阶段。
2024年国家疾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提到了对院外送检进行严格监督。基因测序等样本外送检测所面临政府、医院层面的检查监管力度加强。大部分地区规定医疗机构暂未开展的检验项目,样本可外送至符合标准的委托检测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肿瘤筛查用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针对已有公认筛查方法的肿瘤筛查、尚无公认筛查指南的肿瘤筛查和多癌种联合筛查共3大类早筛产品明确了IVD注册申报中临床评价的基本要求。该指导原则将为下游肿瘤NGS企业进行肿瘤早筛产品报证提供合规路径,也为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应用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期《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细胞和基因治疗等产业。其中,LDT方案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联合医学检验领域企业开展LDT试点,给予ICL企业更多发展空间,通过“先试点、后规范”模式,为全国LDT政策探索提供宽松范本。
基因检测类项目IVD审批路径的清晰和不合规外送监管的趋严,进一步说明基因测序技术已经从转化医学研究向临床应用跨越,虽然短期内测序诊断机构及医院能力建设承压,但临床审批路径的打开会使得市场进一步规范和扩大,推动相关检测惠及千家万户。同时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LDT试点也为临床转化路径保留了更多的探索路径。
此外,公共卫生防控意识的提升增加了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学实验室对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以强化基础卫生体系建设。各地医疗卫生专项债券和财政贴息贷款计划,也为国内医疗新基建持续贡献澎湃动力,基因测序在病原微生物检测、肿瘤精准诊断等应用场景中的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大样本大队列检测亦推动了实验室自动化行业的快速发展。
(3)新兴公司涌现,市场竞争加剧,推动测序成本下降和下游应用场景拓宽
随着基因测序技术持续发展,测序成本以超摩尔定律速度持续下降。根据美国国家卫生院数据,随着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大规模使用,人类全基因组测序的成本快速降低,在2009年降至约10万美元,在2015年已降低至约1,000美元。2022年测序成本降低至约600美元,公司超高通量测序仪DNBSEQ-T20×2在2023年已率先实现规模化测序30X人类全基因组成本降至约100美元,2025年Ultima Genomics于AGBT会议上,也宣称其UG-100在使用Solaris芯片模式可实现80美元/人类全基因组重测序。
精准医疗的发展使精准诊断服务需求大幅增加,使基因测序行业中下游对测序成本逐渐敏感。测序成本的持续下降将催生更多的行业中下游应用场景,未来基因测序技术在科学研究、临床诊断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将愈加广泛普及,渗透率的提升带来市场规模持续增大。目前,基因测序技术已成熟运用在多组学研究、人群队列基因测序计划、新药研发与创新、微生物检测、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肿瘤诊断治疗、生育健康等场景,并在包括农林牧渔、食品安全、海关检验检疫、肿瘤早期筛查等其他应用场景仍然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不断扩容的下游应用场景将为行业持续快速增长提供空间。
市场扩容和需求多样化为新兴测序公司带来机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不同技术路径的上游测序仪研发和制造商超过70家,其中绝大多数处于研发早期。2023-2024年,新兴测序仪公司如Ultima Genomics,真迈生物推出了日产通量Tb级别的高通量测序仪,以满足高通量中心实验室及工业客户的交付需求。真迈生物、赛陆医疗、Pacific Biosciences、齐碳科技也推出了面向遗传病诊断或传感染检测的快速小型桌面型测序仪。此外,Element Biosciences、Singular Genomics推出了兼容蛋白标志物或空间转录组检测的多组学平台。随着新兴测序仪公司开始形成完整的高、中、低通量测序仪的完整矩阵布局,并获得CE以及NMPA IVD认证,基因测序仪市场竞争加剧,推动客户端测序成本进一步降低,并出现面向细分市场的专用及可扩展设备。随着单分子长读长测序技术的准确度及通量提升,全长RNA转录组、基因组结构变异检测、DNA修饰检测等层面预期也会有新的科学发现,AI辅助蛋白质结构预测(如AlphaFold3)、基因数据分析将重塑药物研发的流程并大大加速新药研发,带来新的市场增长点。
此外,下游应用场景的拓展对上游供应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上游供应商需通过形成丰富的产品矩阵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基因测序、实验室自动化等领域建立了全流程贯穿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够为精准医疗、精准农业和精准健康等行业提供实时、全景、全生命周期的系统解决方案,才能把握下游应用场景拓展带来广阔市场空间的机遇而获得高速发展。
(4)顺应本地化发展趋势,推动设备市场增长
我国基因测序上游市场目前仍由境外厂商主导,国产基因测序设备供应商仍存在与境外厂商竞争的较大压力。另外,我国基因测序中游市场较为分散,企业议价能力较低,因此中游市场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境外厂商。由于发展初期依赖进口设备,本地化样本管理和数据管理缺失,缺乏有效的脱敏数据标准和数据共享机制。上述行业现状为国产基因测序设备的全面铺开,和本地化数据库建设留下潜力和空间。
近年来,在“十四五”规划文件的牵引、各地配套政策的支持下,加强对进口产品采购的审核论证,向国产采购倾斜和支持创新国产仪器发展已成为政府、市场以及公众的共识。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满足功能、质量等指标要求的国产仪器,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国产设备配置水平。根据2024年1月起实施修订后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增值税。各国生物信息安全的监管趋严,2025年4月北京及深圳两地先后出台支持创新医药的若干举措文件,强调支持高通量基因测序仪、生物试剂等原创探索性技术开发,建设肿瘤、心脑血管等重点专病生物样本库:推动脑卒中等高质量样本数据应用,计划2025年内建成5个基于器官的高质量数据集(规模达50TB),降低对国际数据库的依赖。伴随国产基因测序设备供应商对产品的不断改进迭代,产品性能和服务日益完善,其行业地位和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
此外,全国性的设备更新迭代已拉开帷幕,集中出台的政策有利于基因测序设备和实验室自动化设备领域的发展。2022年9月《国家卫健委开展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地。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医疗、教育等领域设备更新。设立2,000亿元设备更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允许中小企业以“设备+技术”组合抵押申请贷款。北京市、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以及河北省相继出台新文件,摸排医疗机构和高校,企业先进设备及实验仪器三年内升级及采购需求,尤其是那些能够提供更高效率和更低运营成本的设备,预期将为一众国产医疗设备及科研仪器生产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7年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的目标,提升高端设备配置至中高收入国家水平,拉动测序设备等产品需求。企业及医院用户从粗放型向精准化的转变趋势,加速了以智慧实验室、数字医院为代表的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的数字化场景需求迭代,生命科学服务和医疗创新服务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扩大。
(5)全矩阵产品及多组学整合分析为产品发展趋势
高通量测序技术因测序准确性高,通量灵活,单位数据产出成本低等因素,较长时间内保持主流测序技术地位。随着应用场景的拓展,上游厂商联合生态伙伴,根据应用场景及样本量,匹配相应的自动化样本前处理,文库制备及数据分析技术,可有效提高整体数据产出效率和降低数据产出成本。其中基因测序仪“超高通量”和“小型化”可有效满足用户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使用需求。超高通量可满足国家基因组、消费者基因组、人群队列研究等大型基因测序应用场景,并可大幅降低成本,是基因测序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中小型和桌面式测序仪,其场景适用性强、便携性好和易操作等特点则可灵活满足多种特殊场景需求,有效拓展下游应用场景。“全读长”(SEQ ALL)工具矩阵通过长、短读长结合,覆盖基因组多种变异类型,平衡测序读长和测序质量,构建更精确的全基因组图谱的同时,提高结构变异、融合及热点突变的有效检出,纵向提升测序平台的数据有效性。
同时,测序技术及测序平台的科研基础设施属性,使得多技术融合及多组学分析成为可能。通过Prep ALL模块化且灵活的衔接样本制备-质控-文库构建-测序-分析-解读等1-N步的流程,以适应公共卫生、农业育种、动物疫病、食品安全、司法教育等众多非医学领域应用。尤其是以Low-pass WGS结合GWAS、表观组和代谢组等数据为代表,可加速经济作物及经济菌种的研发和选育。
在单细胞和空间组学领域,多组学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头部公司推动多组学方法融合,包括转录组和表达组的共检测和分析,RNA和蛋白标志物的原位检测和分析。甲基化及蛋白标志物在癌症早筛,神经退行性病变及心血管疾病前瞻性研究中体现出临床价值,也进一步推动了多组学整合分析的发展。
综上,测序平台全读长,全通量,全流程整合并进一步降低成本依然是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不同应用场景下多样化和定制化的试剂耗材,可有效满足各类用户的需求,通过拓展和整合多组学技术和分析能进一步拓宽并加速行业上下游的发展。
(6)AI赋能基因测序,驱动生命科技变革与未来发展
近年来,人工智能(AI)的爆发式发展,革命性地推动了包括基因检测等各个科技行业的发展。在高通量测序仪产品层面,以神经网络作为代表的各类AI算法模型,可以显著提升测序过程中碱基识别的准确率,减少测序误差,给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基因序列数据。针对这些基因数据的分析,AI模型不仅可以大幅提升单核苷酸变异(SNV)和小型插入/缺失(InDel)片段的变异检测准确率,更能够针对基因组中的复杂区域进行模式识别与分析。通过持续迭代优化AI算法模型,基因测序平台可实现更高质量、更低成本的数据产出;并且其配套的软件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准确的结果分析,以满足科研探索、精准医疗、个性化诊疗等高标准场景的需求。
在提升产品竞争力层面,AI技术进一步推动了生命科学实验室整体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通过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入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AI算法可以对实验室的仪器、物料、环境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对复杂任务工作流的自动化管理与编排,替代传统实验室中对人工操作与历史经验的依赖,解决效率低下、数据不一致、操作不合规等问题。同时,自动化实验室中的“数据生成一AI学习一流程优化一产生新数据”过程,形成了一个可以持续迭代、自我改进的闭环,通过数据驱动让AI算法可以持续优化。这种由经验依赖向数据驱动转型的智能化路径,可以显著提高实验过程的效率和稳定性,以及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推动生命科学行业的规模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发展。
在科学研究层面,AI的赋能已经催化了一批全新设计和工程范式的涌现。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智能体不仅在处理和分析现有生物数据方面表现出色,更已开始主动探索、设计和构建新的生物系统。通过整合分析海量的多组学数据、深度挖掘科学文献和专业数据库,AI智能体可以自动生成全新的、可检验的科学假设。从基础物理原理出发,AI算法也能够实现对药物小分子以及蛋白的从头(de novo)设计,根据实际的需求创建全新的人工产品。在自动化实验室的辅助下,AI生成的科学假设、分子结构可以被快速地验证以及评估。这种创新型研究模式大大缩短了研发周期,降低了试错成本,并显著提升研发效率。这种由AI驱动的发现过程,正在将科学研究从传统的、以人类认知能力为主要驱动力的模式,转变为一种人机协作的新范式。
在临床医疗层面,由于基因测序产生的海量数据,传统方法处理效率低且挖掘信息有限,而AI算法能快速高效分析解读,提升数据处理质量与效率。在疾病诊断预测上,AI整合多源数据,提高肿瘤、遗传病等疾病的诊断准确率,缩短诊断周期。药物研发中,AI借助基因测序数据加速靶点筛选、设计化合物分子、优化临床试验,降低成本。
综上,AI技术正逐渐由单一产品功能的优化向整个生命科学行业生态系统的全面赋能发展。未来,AI在该领域将朝着多模态数据融合分析、个性化医疗突破以及全球协同创新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推动生命科技进步,造福人类健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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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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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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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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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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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53.18万元,同比增加3.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82.70万元,同比减亏1.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270.68万元,同比减亏4.4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届次和审议事项进行调整。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24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4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明了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行,关注并贯彻落实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作为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力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38.9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226.41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编制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9,138.9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06,226.41万元,实收股本为41,651.615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同意增加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武汉作为“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的研发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5年4月23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届次和审议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同意增加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武汉作为“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的研发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及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38.96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226.41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23,026.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此,公司2024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3,026.71万元,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2024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下转11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