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向全资子公司台湾鹏鼎增资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香港鹏鼎增资1亿美元,再由香港鹏鼎向台湾鹏鼎增资新台币30亿元用于建设台湾高雄FPC项目。具体详见2020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台湾鹏鼎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上相关增资事项调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鹏鼎向台湾鹏鼎增资新台币30亿元(约合人民币6.6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台湾鹏鼎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目前,增资业务正在进行中。
2、向全资子公司宏恒胜增资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宏恒胜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恒胜”)增资人民币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宏恒胜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4月公司相关增资作业已完成,具体详见2025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3、投资苏州欣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月,公司向苏州欣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60,040,086元人民币,其中60,000,000元用于投资京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隆科技)。京隆科技为IC独立测试厂,提供客户整合性后段IC服务包含逻辑与模拟类芯片测试、存储测试、CMOS 影像感应器封装测试等。
4、投资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公司向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中技术)投资24,999,996元人民币。德中技术是一家以激光直接加工技术为核心,开发生产激光微加工设备、快速电路板制作成套设备的企业。
5、投资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公司向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材)投资24,999,995元人民币。江南新材是一家以铜基新材料为核心,开发生产铜球、氧化铜粉、高精密铜基散热片等材料的企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沈庆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萧得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庆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萧得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深圳园区1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部控制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部审计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财务会计制度》。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栋1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667,085,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6,419,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3%。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8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53,505,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9.9421%;其中中小股东38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6,860,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3%。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13,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42,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668,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1%;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142,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08,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1,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663,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5%;弃权141,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08,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5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45,5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663,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145,5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286,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7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46,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641,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9%;反对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46,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87,6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42,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1%;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70,3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25,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8%;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78,6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33,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77,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32,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4%;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80,1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35,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1%;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2,475,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54%;反对20,956,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6%;弃权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5,830,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55%;反对20,956,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49%;弃权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2,474,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53%;反对20,957,2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7%;弃权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5,829,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49%;反对20,957,2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55%;弃权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6%。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2,467,3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50%;反对20,957,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7%;弃权8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5,822,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14%;反对20,957,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54%;弃权8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2,467,5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50%;反对20,957,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7%;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5,822,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15%;反对20,957,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54%;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2,460,9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46%;反对20,957,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7%;弃权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5,815,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79%;反对20,957,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54%;弃权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75,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30,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1,553,1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1,875,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2%;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4,908,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53%;反对1,87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9%;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8%。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376,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31,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0%;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4%。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1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反对6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14,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8%;反对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5%。
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任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故以上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中美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534,242,198股,关联股东集辉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32,402,775股。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114,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21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176,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469,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9%;反对2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7%;弃权176,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
2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30,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86,730,5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
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为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故以上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中,美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534,242,198股,集辉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32,402,775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婷婷律师、陈曦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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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短期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本外币信用品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或其指定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44元/股;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可解锁额度为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80%,其余部分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司将对242名在职激励对象即335,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44元/股。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70元/股。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09,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09,800股,注册资本由2,318,560,816元减少至2,318,051,016元。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满45日后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38号鹏鼎时代大厦A座30层
2、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3、联系人:马女士、韩女士
4、联系电话:0755-29081675
5、联系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6、邮政编码:518101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SA24栋三楼职工活动中心召开。大会应到代表400人,实际到会369人,经参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苗春娜女士为公司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并根据相关规定在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7日进行了公示。苗春娜女士的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苗春娜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苗春娜女士:1986年生,毕业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市场营销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苗春娜女士持有公司196,238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苗春娜女士未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