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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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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60 公司简称:ST华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8,411,812.16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07%,剩余89,322,117.75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加速新兴科技突破的背景下,功率半导体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无论是陆续崛起新兴科技的应用,还是国家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功率半导体都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

目前,在国家政策支持、国产化替代加速及产业投资增加等多重因素合力下,国内功率半导体产业链正在日趋完善,技术取得突破发展。随着“双碳”战略的持续推进,国家“两重两新”政策的大范围覆盖,功率半导体应用已经从传统的充电器、适配器、消费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向清洁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战略性新兴领域转型。

2024年,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领域的快速发展,功率半导体中的MOSFET、IGBT模块等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整体功率半导体产品销售出现两级分化现象。2023年,全球和中国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均出现了下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依然是功率半导体领域的市场增长点,储能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将会为功率半导体带来新市场。2024-2026年,消费电子、计算机、网络通信等领域市场将可能触底反弹,带动功率半导体产品的发展,同时汽车电子、光伏储能领域将会持续攀升,预计中国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稳步提升。随着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领域要求提升,高温、高频率、高功率器件成为产品发展趋势。

华微电子是集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加工、封装测试及产品营销为一体的IDM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4英寸、5英寸、6英寸与8英寸等多条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及IC芯片生产线,芯片加工能力每年322万片,封装资源每年24亿支,模块每年1亿颗。公司拥有188项专利,核心技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已形成以IPM和PM模块、宽禁带半导体、IGBT、MOS、FRD、SBD、SCR及BJT等为营销主线的系列产品,覆盖了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全部范围,广泛应用于清洁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战略性新兴领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760.82万元,同比增加18.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3.39万元,同比增加246.4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上公告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禹彤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如上公告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孟鹤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非关联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5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比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49号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B804-2

法定代表人:雷正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572713X

成立时间:2014-11-18

注册资本:1,538.4616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集成电路的研发与设计;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研发与销售、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力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航材备件制造及销售;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航空机载设备、相关检验检测设备、非标准设备研制;场务保障装备、航空装备技术开发、修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纺织品、针织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3,200,623.00元,负债87,346,064.66元,净资产275,854,558.34元,营业收入156,702,624.35元,净利润42,603,657.35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微特”)26%的股权,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孟鹤担任吉华微特的董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上述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吉华微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协议项下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定价。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使用此价格;如有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二)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三)无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四)无独立的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

公司与吉华微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上述原则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无政府定价的,则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保证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的分销渠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的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在该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12个月。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理财额度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投资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8,529,521.43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733,929.91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8,411,812.1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07%,剩余89,322,117.75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7,316,700.8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比例上限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比例上限: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2025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尊重国府嘉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并同意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国府嘉盈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

审计期间独立董事关注了审计机构在风险防控方面提出的问题,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后续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涉及的相关事项,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克哲、孙 军

2025年4月30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微电子”)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国府嘉盈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形成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2024年度华微电子确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的情况。

华微电子自2015年起以预付在建工程采购款等形式通过中间方向上海鹏盛划转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5月16日,华微电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吉林证监局立案调查。2025年2月12日,华微电子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067.82万元。

由于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尚未对被占用资金进行偿还、未能出具不可撤销的资金偿还计划,且会计师事务所未能获取与上海鹏盛偿付能力相关的充分证据,被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部分资金占用款的可收回性以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无法予以判断。

(二)导致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微电子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149,067.82万元资金。华微电子未制定有效的资金催收内控制度保障资金及时偿还,也未能实施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资金占用偿还责任。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华微电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在华微电子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国府嘉盈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国府嘉盈的独立判断,并且高度重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尽快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国府嘉盈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国府嘉盈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相关报告。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董事会对国府嘉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高度重视,针对报告中涉及事项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无法按照监管规定进行彻底整改的,公司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自2024年以来未再新增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9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下转1174版)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胜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胜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胜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胜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胜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胜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