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73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孟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 、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馥铭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132013
(二)会议入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9: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 ST华微 公告编号: 2025-03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要: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麦吉柯”)、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斯帕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35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4,000,000.0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5年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贷款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0,000,000.00元的担保。前述新增担保总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控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
本决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组织实施有关担保事项,并代表公司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决议项下担保可以合并在一份担保合同项下提供,也可分拆为多份担保合同(包括同一银行或多个银行)并在其项下提供。
三、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法定代表人:李斌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14764574610L
成立时间:2004-09-07
注册资本:7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汽车电子器件、电子元件、LED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计算机及软件、电子产品及其他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进出口商品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57,851,076.05元,负债275,194,436.71元,净资产282,656,639.34元,营业收入342,787,897.85元,净利润26,986,510.31元,资产负债率为49.33%。以上数据已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吉林斯帕克90.5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西侧9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14059777148C
成立时间:2013-01-29
法定代表人:赵连奎
注册资本:3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汽车电子、自动化仪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的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1,393,426.38元,负债236,604,367.92元,净资产124,789,058.46元,营业收入600,082,908.78元,净利润80,364,612.20元,资产负债率为65.47%。以上数据已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9,100,000.00元(含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担保余额为194,000,000.00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归母净资产的13.41%,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归母净资产的5.79%。前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 ST华微 公告编号: 2025-03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15年-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及追溯调整后,公司2019年期末总资产减少11,417.00万元,2020年期末总资产增加24,777.95万元,对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此外,对其他年度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对2015年-2023年各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5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5年2月12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指出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并明确了涉及年度及相关金额。公司结合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进行的专项自查,发现2015至2023年度期间,在未确认相关在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情况下,将合同采购款及预付设备款挂账于在建工程及其它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导致公司2015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之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科目需要进行更正。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更正。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 2015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改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9、现金流量表项目”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69、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改后:
69、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016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改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3、现金流量表项目”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更改后: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改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3、现金流量表项目”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更改后: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改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7、现金流量表项目”中部分数据
更改前: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更改后: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内容
(一)“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二、公司基本情况”之“4、股本及股东情况”之“(6)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六、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一)主要会计数据”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之“1.资产及负债状况”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更正后: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三)“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之“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更正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其他应收款”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2,789,726.04元,增加比例226.04%,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并表范围变化,应收原子公司不合并抵消所致。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00,860,277.36元,增加比例489.30%,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并表范围变化,应收原子公司不合并抵消及应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七)“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在建工程”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21、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04,743,153.08元,增加比例161.11%,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推进新型电子电力器件基地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较多所致。
更正后:
21、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82,502,601.76元,增加比例101.91%,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推进新型电子电力器件基地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较多所致。
(八)“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4、应付票据”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34、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19,839,345.42元,增加比例40.42%,增加原因主要系期末票据结算业务未到期兑付的较多所致。
更正后:
(1).应付票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九)“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6、现金流量表项目”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76、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76、现金流量表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之“2.流动性风险” 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十一)“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2、其他应收款”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内容
(一)“二 公司基本情况”之“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八、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一)主要会计数据”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1.资产及负债状况”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1.资产及负债状况
(下转11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