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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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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6版)

202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仅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有影响,不涉及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对既往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调整。主要影响报表项目如下:

(一)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合并报表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更正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相关数据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4年半年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钢材产品产销量分别为209.96万吨、209.77万吨,均同比增加9.00%;实现营业收入111.05亿元,同比减少17.06%;

(3)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等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报告期末,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5,583.03万元;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3,024.11万元、营业利润10,747.26万元、净利润8,071.04万元。

3、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024年年度报告

(1)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上述变更对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方大特钢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四、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5-03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方大特钢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15日,8:3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四)传真号码:0791-88386926;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三)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