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17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寒武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10时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董事长陈天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市场情况,提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087.2837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审议通过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维护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而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发行审核部门的要求,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根据有关新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4.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6.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等事宜,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10.如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相应调整、修订和补充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或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2.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13.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18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11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敦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市场情况,提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087.2837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维护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19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20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1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即不超过2,087.2837万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2024年前两个季度收入规模较小,研发投入较大,存在较大亏损,2024年前两个季度的业绩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因此选取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25年度第一季度的数值作为测算的参考。
据此,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假设情形测算:(1)按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数值加总数的三分之四倍计算;(2)在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数值加总数的三分之四倍基础上向上浮动20%;(3)在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数值加总数的三分之四倍基础上向下浮动20%。(上述测算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实现预期效益。鉴于公司2024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2025年第一季度末已实现连续两季度盈利,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及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在智能芯片领域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核心发展战略。具体详见《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作为智能芯片领域全球知名的新兴公司,专注于人工智能芯片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创新,致力于打造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处理器芯片。全面系统掌握智能芯片及其基础系统软件研发和产品化核心技术,在智能芯片及相关领域开展了体系化的知识产权布局,先后研制了多款领先智能处理器及芯片产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大模型需求的多样化,研发新一代的智能芯片技术和相关产品,将全面提升公司在大模型演进趋势下的技术和产品综合实力。在软件方面,开展相应的优化策略、软件算法以及软件工具的创新研究,并建设面向大模型的软件平台,支撑公司智能芯片算力性能的充分发挥,增强公司智能芯片对大模型新技术趋势和新应用拓展的灵活适应能力,将有效提升面向大模型算法开发和应用部署的高效支撑与服务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没有改变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天石博士从事人工智能和处理器芯片等相关领域工作近二十年,创办并领导公司跻身全球智能芯片公司前列。
公司在技术研发、供应链、产品销售等方面均建立了成熟团队,核心骨干均有多年从业经验。公司核心研发人员多毕业于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拥有计算机、微电子等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多名骨干成员拥有知名半导体公司多年的工作经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中有75.61%为研发人员,78.95%的研发人员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发队伍结构合理、技能全面,有力支撑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公司为确保智能芯片产品及基础系统软件平台的高质量迭代,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保持公司研发团队稳定,并将继续推动人才体系的健全和公司组织架构的优化。在人才体系的建设上,公司不断完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吸纳行业优秀人才,充实研发团队,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智能芯片领域全球知名的新兴公司,全面系统掌握智能芯片及其基础系统软件研发和产品化核心技术。公司在智能芯片领域掌握了智能处理器微架构、智能处理器指令集、SoC芯片设计、处理器芯片功能验证、先进工艺物理设计、芯片封装设计与量产测试、硬件系统设计等关键技术;在基础系统软件技术领域掌握了编程框架适配与优化、智能芯片编程语言、智能芯片编译器、智能芯片数学库、智能芯片虚拟化软件、智能芯片核心驱动、云边端一体化开发环境等关键技术。
公司在智能芯片及相关领域开展了体系化的知识产权布局,为公司研发的核心技术保驾护航。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已获授权专利1,478项,其中发明专利1,403项。同时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6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6项。
为保障公司的长期市场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持续创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提升现有核心业务的技术水平,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团队先后研制的智能处理器及芯片产品,包括用于终端场景的寒武纪1A、寒武纪1H、寒武纪1M系列智能处理器;基于思元100、思元270、思元290芯片和思元370的云端智能加速卡系列产品;基于思元220芯片的边缘智能加速卡。在这些产品的成功商用过程中,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环节构建起稳固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公司的智能芯片和处理器产品可高效支持大模型训练及推理、视觉(图像和视频的智能处理)、语音处理(语音识别与合成)、自然语言处理以及推荐系统等技术相互协作融合的多模态人工智能任务,可支持目前市场主流开源大模型的训练和推理任务,经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已广泛应用于大型智能计算中心、云计算、消费类电子、互联网、工业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等众多场景。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该部分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进行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主营业务的良好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未来的股东回报。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21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寒武纪”)编制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214号同意注册文件,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39元,共计募集资金258,203.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888.0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4,611.32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276.68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253,315.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25.2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9,76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61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4号),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806,0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1,911,686.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621,676.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9,290,009.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9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3,548.61万元的差异,原因系:(1)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825.29万元;(2)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时扣除了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276.68万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142.17万元的差异,原因系:(1)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282.17万元;(2)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时扣除了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118.8万元;(3)坐扣了不属于发行费用的持续督导费21.2万元。
3、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云端推理芯片及系统项目”“新一代边缘端人工智能芯片及系统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11050163870009000805、31050161393600006935账户系公司、上海寒武纪作为“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实施主体对应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附件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2024年11月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69,973.68万元调整到44,973.68万元,将调减的25,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调减部分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16%;将IPO节余资金用于“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31,548.78万元全额调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上述具体情况可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附件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件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1)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
(2)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如下: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基于先进工艺平台研发高能效的智能芯片,并研发相应配套的基础系统软件;“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内容包括建设稳定集成电路工艺制程下的芯片设计平台,开展不同算力档位的高集成度智能 SoC 芯片研发,并研发配套的基础系统软件;“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用智能处理器技术研发项目”内容包括研发面向新兴场景的智能指令集、处理器微体系结构、处理器功能和性能模拟器、软件工具链等。以上三个项目均为研发性质,旨在加强公司研发投入,持续迭代核心技术,加速推动智能芯片升级,提高芯片能效,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优势及产品竞争力,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6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1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6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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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云端训练芯片及系统项目”“新一代云端推理芯片及系统项目”“新一代边缘端人工智能芯片及系统项目”结项,并将“新一代云端训练芯片及系统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504.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新一代云端推理芯片及系统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645.56万元、“新一代边缘端人工智能芯片及系统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8,852.28万元,合计节余资金共计31,497.84万元用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实际金额均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的剩余金额为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16,831.7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0.84%;募集资金净额结余金额为54,037.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940.15万元,及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35,000.00万元),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2024年11月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IPO节余资金用于“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31,548.78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3、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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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注2]: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存放在新一代云端训练芯片及系统项目专项账户产生的存款利息一并投入使用所致。
[注3]: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系部分设备、软件及IP、材料存在复用情况节省相应支出且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所致。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下转9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