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5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时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一11时,下午15一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陈志生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经过充分沟通,以通讯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2年6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7,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不超过前述回购数量的50%),出售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将尽快安排注销。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售股份的原因和方式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已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出售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将尽快安排注销。

二、出售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股,按出售股数上限5,000,000股进行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三、出售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具体价格将在出售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四、出售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披露出售回购股份计划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出售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售期限可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出售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出售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出售期限内,出售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出售方案实施完毕,出售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出售方案,则出售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出售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出售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流动资金。

六、办理本次出售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出售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出售期限内择机进行股份出售,包括出售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出售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修改或终止本次出售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出售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出售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出售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出售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金证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金证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金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章程》、《金证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金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金证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7,526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或转让上述股份。

● 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用途约定,公司计划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不超过前述回购数量的50%),出售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将尽快安排注销。

一、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包括2022年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10,007,526股,及2024年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所回购的2,193,600股。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董事会同意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按出售股数上限5,000,000股进行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出售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将尽快安排注销。具体安排如下: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出售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出售方式、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和目的: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流动资金。

3、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完成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按照出售股数上限5,000,000股测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12,201,126股变更为7,201,126股,持股比例将由1.29%变更为0.76%。最终以出售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徐岷波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监高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下转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