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节余募集资金2,053.8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全部转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16,837.75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3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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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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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6,219.19万元,其中一期子项目投资4,122.2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049.70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二期子项目投资12,096.91万元,拟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截至2025年4月28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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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4月30日,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二期子项目继续实施。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前期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设备选项、购置及生产线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规模效应显现,建设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加强了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优化各项建设支出,从而进一步降低了项目总体建设成本。通过这些举措,项目不仅顺利推进,也形成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2、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安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3.8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全部转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账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30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30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6%;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581万股,占其持股总额的16.97%,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琴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4,170.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5%;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7,351万股,占其持股总额的21.51%,占公司总股本的17.0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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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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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马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神马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