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5-042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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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马哲先生、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黎明先生因事未出席;
3、公司总裁娄燕儿女士、常务副总裁郭晓雄先生、副总裁秦铭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燕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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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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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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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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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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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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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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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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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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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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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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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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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超额奖励金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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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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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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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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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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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是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0、议案15涉及关联股东王希全、娄燕儿、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2、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4,104,357股,占公司总股本44.84%,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84,610股,占公司总股本1.17%,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投票应合并计算,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票结果不列入此项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晨霄、吴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 证券代码“600173”保持不变
●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2025年4月30日,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6日和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3月公司完成收购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90%股权、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80%股权、卧龙英耐德(浙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和绍兴上虞舜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事宜,公司已对上述收购标的实现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向新能源产业方向发展,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新动能,将以多维优势全面融合为核心,推动风能、光伏、储能和氢能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其中在风能领域,公司将全力推动包头达茂旗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试点示范项目的建成落地,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业务拓展奠定基础;在光伏领域,公司将重点推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订单的获取,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储能领域,公司将以电化学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核心技术为基石,着力加强核心技术能力的建设,积极寻求新兴、快速、可持续的增长点;在氢能领域,公司将持续开发提升制氢方面技术及产品储备,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将致力于实现产业融合,充分发挥产业间协同效应,实现资源价值创造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为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且新能源业务未来将为公司利润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新能源产业管理团队为成熟运营团队,皆在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名称从“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变更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卧龙资源”变更为“卧龙新能”,证券代码“600173”保持不变。
三、风险提示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