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号楼2楼会议室214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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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夏杨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申弘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葛鲁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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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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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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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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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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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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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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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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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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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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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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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6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张昊、祁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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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吉龙先生、方卫中先生、申弘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刘英女士、许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吉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吉龙(主任委员)、方卫中、申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许霞(主任委员)、刘英、方卫中。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英(主任委员)、许霞、方卫中。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英(主任委员)、许霞、方卫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许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捷俊先生、葛鲁宁先生、赵辛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申弘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申弘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吉龙先生、申弘女士简历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张捷俊先生、葛鲁宁先生、赵辛楠女士、张栩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史如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史如镜女士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简历请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
电话:021-50809715
传真:021-50809725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
张捷俊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系统工程师、在线测试产品经理、系统部副部长兼在线测试产品经理、系统部副部长、5G与测量专业部副部长;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任总经理助理,兼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副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捷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19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葛鲁宁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毕业于东华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上海航天局第804研究所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副部长兼运行质量部副部长、工程部部长兼运行质量部部长、运行质量部部长;2016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质量部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鲁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19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赵辛楠女士: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无线通信事业部产品经理;2020年2月至2022年2月,担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主任;2022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主任、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辛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栩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历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分析员、预算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和业务财务管理部总监;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任子公司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39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史如镜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自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如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