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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7日
附: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长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车间主任、设备科科长、供应科科长、生产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副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刘长来先生的配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孙洁女士系姐妹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8,888,69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曾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任职;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孙洁女士与公司董事刘知力女士系母女关系、与董事长刘长来先生的配偶系姐妹关系。孙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8,780,003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生,大专学历,物流师。历任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生产助理课长、生产课长;武汉首达电源有限公司生产课长、生产副总助理、计划课长;武汉非凡电池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2008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生产科长、生产副经理、计划部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云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9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7年6月,在湖北汽车蓄电池厂历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在广东劲力电池厂任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11年8月,在江苏三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5年9月,在江苏信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9月进入公司,历任设备技术总工、环保工程部经理;现任公司环保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知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出生,2017年5月获美国纽约大学经济学和心理学双学士学位;2018年8月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心理咨询硕士学位。2018年进入公司,历任骆驼集团全资子公司Camel Energy Inc(骆驼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刘知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孙洁女士系母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云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教授。2008年1月至今,任职于华中科技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领域研究工作。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沈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2006年6月至今,任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余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3月至今在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财务管理咨询总监、消费品行业合伙人、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人职务;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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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临2025-005、临2025-018)。
2、特别决议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4、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刘长来、路明占;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刘长来、路明占、孙洁、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揽月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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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爱华
联系电话:0710-3340127
联系邮箱:IR@chinacamel.com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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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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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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