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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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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5一02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是否未能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无。

● 有董事是否对本次董事会某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无。

● 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某项议案未获通过:无。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董事钱宏声先生,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韦彦斐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三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玉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广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广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张广冬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均由董事陈鹃、董事会秘书陆萍燕负责计票,监事朱霞芳负责监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 日

● 报备文件

1、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

附件:

张广冬先生简历

张广冬先生,1990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2015-2021年,就读于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21年8月起,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审计系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广冬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和第3.5.2条规定情形。

证券代码:600796证券简称:钱江生化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5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相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2011本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振伟

联系电话:0573-87038237

传真:0573-87035640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

邮政编码:314400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