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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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雨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雨辰,198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任中国平安集团战略投资部战略投资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5月任上海恒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韩雨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之外,韩雨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波,197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执行院长。

吴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之外,吴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朱君斐女士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8.84%股份的股东朱君斐女士,在2025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韩雨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补选吴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两位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合肥软件园二期F5栋一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1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议案12至议案13已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