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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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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基于《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步调整公司相关议事规则中的内容。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因此上述制度进行统一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7、8、13、16、17、18、19、20、21、22、2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及第3、4、5、6、9、10、11、12、14、15、23、24、26、30项制度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陈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根据独立董事补选结果,相应调整公司部分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周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周频先生因工作需要须常驻海外的原因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频先生的辞任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周频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周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周频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陈伟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伟权先生具备广泛而丰富的国际及国内财务、税务、审计等多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伟权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周频先生原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

陈伟权简历

陈伟权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香港特区居民。1987年9月至1991年6月,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04年10月至2007年1月,就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硕士学位;2011年5至2013年7月,就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获得高级管理人员硕士学位,1996年获得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1991年8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税务咨询员、税务经理及税务合伙人;2011年2月至2013年11月就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全国基金业务税务主管合伙人;2014年8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全国房地产税务主管合伙人;2021年4月退休。

截至目前,陈伟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俊刚先生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其负责的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全部工作已顺利交接给罗虹桥先生,公司不再认定刘俊刚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同时新增认定罗虹桥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和管理机制。公司深知人才是创新的动力,储备了充足的后备力量,为技术创新形成稳定体系,确保公司技术创新稳步推进。此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等方面造成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俊刚先生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负责的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全部工作已顺利完成交接给罗虹桥先生。

同时,公司结合罗虹桥先生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参与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认定罗虹桥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及董事会对刘俊刚先生多年来为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取消认定情况

1、人员情况

刘俊刚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橡塑专业,学士学位。曾就职日本南部塑料(上海)公司产品工程师和新加坡统合公司工艺工程师、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运营总监。2018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设备研发部经理、设备研发部总监。

2、研发、专利及保密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刘俊刚先生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知识产权、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等协议并就知识产权、保密职责、竞业限制等相关权利及义务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刘俊刚先生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研究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无论是否已获授权)均归属于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俊刚先生存在违反《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知识产权、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等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情况

结合罗虹桥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参与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议案》,新增认定罗虹桥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简历如下:

罗虹桥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理工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5年10月,在统合实业(苏州)有限公司历任生产主管、工程部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9月,在常州合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任厂长;2018年10至2020年5月,在上海海优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任厂长;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在常州合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任厂长;2021年1月至今在公司历任产能扩张中心总监、生产支持总监、工艺工程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虹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和管理机制。公司深知人才是创新的动力,储备了充足的后备力量,为技术创新形成稳定体系,确保公司技术创新稳步推进。此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等方面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刚先生负责的核心技术相关的工作已顺利完成交接,公司目前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工作均照常进行。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和自身技术积累,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申请专利和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的形式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考核与激励方式,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等人才激励措施创造良好的创新和共享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研发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公司竞争实力不断增强,保障核心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发展。同时,公司充分做好变动人员及相关各部门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保障人员变动平稳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李民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持有23.83%股份的股东李民,在2025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持有公司23.83%股份的股东李民,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20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17、议案18.01、议案18.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议案9、议案11-12、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民、李晓昱、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海优转债”于2022年12月29日开始转股,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海优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1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4,020,211股变更为84,020,325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修订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作出对比展示,只涉及“股东大会”、“监事”、“监事会”及部分文字表述内容调整的不再一一列示。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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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