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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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函》。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四平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00股,李四平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幕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善麒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此议案关联股东赵善麒、李四平回避表决。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此议案关联股东赵善麒、李四平回避表决。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此议案关联股东赵善麒、李四平回避表决。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此议案关联股东赵善麒、李四平回避表决。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8、议案12、议案13、议案14涉及的关联股东赵善麒、李四平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雪洁、高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