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4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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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文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34.59%股份的股东张文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在2025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新增临时提案为《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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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1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2已经于本公告同日于上述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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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4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合计持有34.59%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张文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出具的《关于增加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扩充,增加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以及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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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以上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4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HUATONG ANGOLA INDUSTRY LDA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安哥拉”)。
● 本次担保金额: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为华通安哥拉提供担保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6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
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各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70%以下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华通安哥拉与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江苏”)及华通线缆签订了《出口框架协议》(协议编号:2025HTXLZGJS02)(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就该协议以及基于《框架协议》由中工国际江苏与华通安哥拉签订的合同项下发生的华通安哥拉所有债务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向中工国际江苏出具《担保函》(编号:2025DBZGHTXL02),担保金额为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
上述担保金额累计计算,未超过审议通过及公司后续调剂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HUATONG ANGOLA INDUSTRY LDA)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公司地址:安哥拉本戈省丹德市奥德工业园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其原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华通安哥拉总资产人民币46,823.9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128.11万元,资产负债率57.01%。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2.68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工国际江苏出具了《担保函》(编号:2025DBZGHTXL02)为华通安哥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
1.1华通安哥拉在上述《框架协议》及《合同》中形成的对中工国际江苏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本金、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及赔偿金)。
1.2中工国际江苏就上述《框架协议》及《合同》向华通安哥拉主张债权(或向华通线缆主张担保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
2.1华通线缆为华通安哥拉提供的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华通线缆承诺为华通安哥拉在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它货币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2华通线缆为华通安哥拉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函所涉《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签订的各《合同》条款项下华通安哥拉最后一期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2.3本担保函所承诺华通线缆为华通安哥拉提供的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它货币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不与华通线缆为华通安哥拉就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项目签订的合同(合同号:S202407ZGHTXL01,S202407ZGHTXL02,S202407ZGHTXL03,S202407ZGHTXL04,S202407ZGHTXL05)提供的在1,283,792,423.92元人民币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的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冲突,属额外独立连带担保责任和担保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84,691,137.1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9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