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周三)14: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闫灵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非独立董事曹生利、周国臣、许建华、余小林、独立董事刘振、王猛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江山巍、刘震宇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章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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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和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玲、于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