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3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铸锻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2025年4月,因工程公司、建安公司、铸锻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质量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5,782.65美元(根据保函开立日期的汇率折合人民币4.17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12,203,762.40元的分离式备料款保函;接受铸锻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1,274,183.99元的分离式预付款保函。前述保函分别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洛阳分行、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4月30日,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建安公司、铸锻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023.22万元、4,626.88万元、127.42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诉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向其偿还借款本金124,022,007.12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124,022,007.12元为基数,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浮动利率按照涉案借款合同中的约定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自2023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律师费200,000.00元,诉讼费671,508.69元。逾期担保事项涉诉,目前案件为二审期间,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5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年4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质量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5,782.65美元(根据保函开立日期的汇率折合人民币4.17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12,203,762.40元的分离式备料款保函;接受铸锻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1,274,183.99元的分离式预付款保函。公司前期开具的部分保函已到期。截至2025年4月30日,中信重工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5年3月31日,前期开具的工程公司50.00万元的投标保函已到期,公司对于工程公司的该笔保函的担保责任已解除。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对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23.22万元。
注2:2025年4月10日,前期开具的中信重工(洛阳)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工程公司”)2.70万元的质量保函已到期,公司对于设备工程公司的该笔保函的担保责任已解除。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对设备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8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3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72432972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王成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2.建安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2月9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126657727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李奇峰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铸锻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2月3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724138XC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徐恩献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工程公司
单位:万元
■
2.建安公司
单位:万元
■
3.铸锻公司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工程公司、建安公司、铸锻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2025年4月,因工程公司、建安公司、铸锻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质量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5,782.65美元(根据保函开立日期的汇率折合人民币4.17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为人民币),保函有效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4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12,203,762.40元的分离式备料款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接受铸锻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1,274,183.99元的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5年4月7日至受益人将该保函退还中国银行洛阳分行时即告终止(最迟以2026年2月19日为限)。前述保函分别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洛阳分行、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
上述保函系工程公司、建安公司、铸锻公司开展业务所需,前述全资子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了中信重工分别对前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工程公司、建安公司、铸锻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前述全资子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前述全资子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障前述全资子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
上述担保均存在必要性。被担保人工程公司、建安公司、铸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有利于控制担保管理风险,减少融资成本,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63,489.3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5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0%,实际担保余额为7,849.3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2,489.3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