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5-26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双方就土地收储达成的框架性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收储安排尚在推进过程中,后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若后续拟签订具体收储正式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及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交易对方性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事业单位
负责人:张敏
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大楼
业务范围: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和预出让等工作。
(二)协议的签署目的
为加强城市土地资产统一管理,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加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德山”)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步伐,盘活存量,集约节约用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报请经开区管委会同意,甲方拟以收储方式收回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乙方”)位于德山北路以西、定王路以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就此事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就土地收储达成的框架性意向,不构成正式合同。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为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甲方拟按现状收储乙方位于德山北路以西、定王路以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此次收储土地面积约65.54亩(最终收储面积以测绘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经双方商定,甲方拟一次性按现状收储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土地及地上全部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水电设施等),补偿费用总额以签订正式收储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
第三条:在签订正式收储合同后甲方接管前,乙方须确保甲方拟收储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不得出现破坏、损毁、转移等故意破坏收储地块现状的行为,若发生与现状不符的,甲方有权从收储价款中予以扣除。同时在甲方接管前,乙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发现资产与现状不符时,应在接管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不视为乙方对甲方就土地权属所作认定的认可,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共同根据相关资料对土地权属进行认定。因双方土地权属争议导致收储无法推进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终止协商。
第五条:乙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承诺收储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因收储导致乙方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妥善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在30日内就正式合同条款展开协商。若双方未能在本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签署正式收储合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协商。
(四)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交易金额等具体事项,已经公司内部经营层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将在土地收储具体事宜后续得到明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后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所涉土地收储事项为双方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土地收储事项及实施进展、收储方式、最终实际收储范围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且该事项尚需取得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审批。若后续拟签订具体收储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5-25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凌志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凌志雄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志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凌志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凌志雄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凌志雄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职。公司亦将依法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凌志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秉持着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凌志雄先生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5-27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700万元。公司仍持有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10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5-17号)。
二、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C6C8XX18
法定代表人:刘文清
注册资本:柒仟柒佰万元整
注册地: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莲花池社区崇德路158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