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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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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金勇、张荣武、徐胜广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6、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安排。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153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82元/份调整为20.52元/份。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52元/份调整为20.22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为99.43%,满足部分行权条件,15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10.08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1,000.00万份减少至988.9125万份。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22元/份调整为19.97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14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100%,经审议决定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289.655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988.9125万份减少至699.2571万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97元/份调整为19.87元/份。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593.89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699.2571万份减少至105.3631万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授予权益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所列营业收入为:1、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数据;2、包括宏川智慧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码头储罐收入、化工仓库收入、物流链服务净收入、智慧客服收入及货物监管费、代理报关费等其他收入。

公司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按照上述营业收入的计算口径计算,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2.00%,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第二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未行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108名激励对象未行权,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总计109.39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公司层面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484.5000万份不得行权,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3.8940万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申请纯苯指定交割仓库资质。

本次申请纯苯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将有助于提高客户信任度、增强客户粘性,促进纯苯仓储业务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本次申请纯苯指定交割仓库资质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是否取得纯苯交割仓库资质需以大商所审核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申请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担保金额,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41%。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宏川”)、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拟向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申请纯苯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公司拟为常州宏川、福建港能参与期货交割等业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宏川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3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工业园龙江北路1585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常州宏川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3、常州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港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杜厝村2025号

法定代表人:甘毅

注册资本:104,716.32653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安全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成品油仓储;保税仓库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3、福建港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常州宏川、福建港能从事纯苯期货交割等相关业务时,不能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要求数量和质量的货物或者违反大商所有关规则及/或其签署的《协议书》等约定,大商所承担上述责任后向前述下属公司追偿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下属公司作为大商所纯苯指定交割仓库从事期货交割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有利于其取得大商所纯苯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有利于公司纯苯存储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常州宏川、福建港能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宏川、福建港能其他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以及常州宏川、福建港能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常州宏川由公司董事林南通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总裁黄韵涛担任董事长;福建港能由公司董事、副总裁甘毅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对前述公司在经营等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为587,72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4.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53,96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1.52%。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89%。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25,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北京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融资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3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270.36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97.58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67.94万元。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14,520.00万元。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集团”)于2025年5月9日向公司提交书面形式文件提议,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宏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4,144,000股,占公司2025年4月30日总股本的31.51%,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1至提案7均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提案8至提案9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提案9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提案8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9属于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5月1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卓乃建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5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5月14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