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李振宇先生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增持金额为4,047.93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7,318,150股增加至79,297,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9.00%增加至40.00%,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线的整数倍。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李振宇先生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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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振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李明焱家族(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四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权;其中李明焱、朱惠照为夫妻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兄弟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李明焱、朱惠照之子;李明焱、朱惠照分别持有控股股东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投资”)65.00%、35.00%的股权,寿仙谷投资、李振皓、李振宇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李振宇先生计划自2025年4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低于2,000,000股,不超过3,964,877股,增持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李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通知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振宇先生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增持金额为4,047.93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7,318,150股增加至79,297,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9.00%增加至40.00%,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线的整数倍。
本次增持前后,李振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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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所有表格计算结果可能因保留位数原因存在尾差。
2、2025年4月30日,李振宇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李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6,867,050股增加至77,318,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8.77%增加至39.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寿仙谷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李振宇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寿仙谷
股票代码:603896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李振宇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金厦银湖花园25幢-109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寿仙谷中医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振皓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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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处于转股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198,243,858股。本报告书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均以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98,243,858股为基准计算。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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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寿仙谷投资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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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寿仙谷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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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李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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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寿仙谷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李明焱家族,其中李明焱、朱惠照为夫妻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兄弟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李明焱、朱惠照之子。李明焱、朱惠照分别持有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65.00%、35.00%的股权,寿仙谷投资、李振皓、李振宇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振宇先生担任寿仙谷董事兼总经理,兼任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寿仙谷数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振皓先生担任寿仙谷副董事长。除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李振宇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对寿仙谷股份进行增持。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40.00%。
二、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振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自2025年4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不低于2,000,000股,不超过3,964,87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完成。
除上述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其他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2023年6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曾披露《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实施差异化分红(转增)及控股股东以前年度实施减持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5.11%。前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寿仙谷股份合计为76,867,0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01,826,889股的38.09%,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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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计算结果可能因保留位数原因存在尾差,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发生下列变化:
(一)可转债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39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8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32号文同意,公司39,8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0”。“寿22转债”自2023年5月23日开始转股,目前仍处在转股期。
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至2025年5月11日止,“寿22转债”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969股,公司股本增加1,969股。
(二)回购股份注销
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3,585,000股。2024年7月3日,公司将回购股份予以全部注销,公司股本减少3,585,000股。
(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李振宇根据增持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寿仙谷股份451,100股,李振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寿仙谷投资、李振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8.77%增加至39.00%,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李振宇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增持寿仙谷股份1,9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增持金额为4,047.93万元(不含手续费)。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与回购股份注销,公司股本自201,826,889股变化为198,243,858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李振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自76,867,050股变化为79,297,550股,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8.09%增加至4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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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其持股及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寿仙谷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李振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明焱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
李振皓
2025年5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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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李振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明焱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
李振皓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