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6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公司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Yu Chen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基于前述原因,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对Yu Chen先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一项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1.03《提名Yu Chen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相关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相关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相关制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取消部分议案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公司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Yu Chen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基于前述原因,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对Yu Chen先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一项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1.03《提名Yu Chen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取消股东会部分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增加议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陈平贵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平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480,7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17%,具备作为临时提案人的资格。陈平贵先生提出的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就调整后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9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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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第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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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联 系 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8160
传 真:0990-6918160
邮 箱:guoqian@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说明:上述议案1、2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开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相关监管规范的更新情况,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主要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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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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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制度均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