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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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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1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议案1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议案15、16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议案15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16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16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中提案12、13.01、13.02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联系人:朱维维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6
2、投票简称:动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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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计算方法如下:
(1)议案15.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16.00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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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做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如委托人未对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5年5月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姜煜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胡彬、李治国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5张,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履职期限在本次修订章程实施后自动到期,公司将不设监事、监事会,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5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制度全文。
本次修订相关规章制度之子议案及董事会分项表决详情如下:
2.1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5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6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2.9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10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1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1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年报工作制度》;
2.1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问责制度》;
2.14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15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姜煜峰、言骅、姜客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和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届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
3.1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姜煜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言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姜客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胡彬、李治国、韦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胡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
4.1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胡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李治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韦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彬、李治国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定薪酬。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9.6万/年(含税),按月发放津贴。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煜峰先生简历
姜煜峰先生,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通州市兴仁纺织厂技术员、通州市仪器设备厂技术员、通州市通达电力设备厂厂长、南通通达矽钢冲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通达矽钢冲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通达动力董事长。
姜煜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煜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占40%股权,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6,150,000股股份。姜煜峰先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姜客宇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姜煜峰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言骅先生简历
言骅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南通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营业部副部长。2007年7月起任南通通达矽钢冲压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言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言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46,595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客宇先生简历
姜客宇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现任南通通达矽钢冲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姜客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客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49,977股,同时在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占60%股权,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6,150,000股股份。姜客宇先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姜煜峰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姜客宇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彬先生简历
胡彬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治国先生简历
李治国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讲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数量经济学会与上海财务学会常务理事、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复爱绿色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治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治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韦烨先生简历
韦烨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历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韦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韦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