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5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09版)

2025-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5月12日在管理人网站( www.citicsam.com)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述网站和报刊上发布了《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4月22日《关于准予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1168号)准予,由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2021年7月16日生效。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或“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托管人”或“托管人”)。根据《操作指引》及《资产管理合同》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鉴于以上情况,为充分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集合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华夏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有关事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00止(以本公告列明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或以集合计划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 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4、 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城D座3层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人:邱宏学

联系电话:0571-86078183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5、 短信授权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短信授权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集合计划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

6、 网络授权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网络授权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集合计划管理人指定的网络平台。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华夏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华夏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即该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 www.citicsam.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本人在销售机构开户或参与本集合计划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前述证件或证明有更新,需提供最新)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有效授权书等形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开户证明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本人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应提供由个人投资者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并提供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本人在销售机构开户或参与本集合计划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前述证件或证明有更新,需提供最新)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开户证明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应提供由机构投资者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开户证明复印件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本人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前述证件或证明有更新,需提供最新)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开户证明复印件等);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本人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前述证件或证明有更新,需提供最新)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开户证明复印件等);

(6)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00止(以本公告列明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城D座3层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人:邱宏学

联系电话:0571-86078183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参与会议,集合计划管理人提供指定短信平台供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集合计划管理人和本集合计划部分销售机构可通过指定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投资者发送征集授权短信,持有人可根据征集授权短信的要求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回复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00止(以集合计划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的短信接收时间为准)。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或授权。如因电信运营商等不可抗力或非管理人人为原因导致持有人无法获取短信进行授权,管理人不承担责任,请投资者采用纸质方式进行投票或选择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通过短信方式进行授权的,应当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反馈,反馈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票。

5、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参与会议,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00止(以集合计划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管理人和本集合计划部分销售机构会设立网络授权专区供个人投资者进行授权,由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通过网络授权专区进行授权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应使用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进行验证,以核实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网络授权专区的访问方式为:(1)移动端:https://m.citicsam.com/holdmeet/ ;(2)PC端:https://m.citicsam.com/holdmeetweb/ 。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授权的,应当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反馈,反馈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票。

6、授权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但是,若本集合计划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否则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集合计划A类和C类计划份额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表决时间在2025年5月15日前及2025年6月20日17:00时以后的,为无效表决。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计入参加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