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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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4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邹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更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且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及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邹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邹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10、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30日14: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5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目标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公司监事沈惠玉、徐法根、陈华皆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因公司监事沈惠玉、徐法根、陈华皆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兹定于2025年5月30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5年5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拟参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余股东对本议案表决的委托。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议案1-议案3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5月2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5,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毅

电话:0572-2352506

传真:0572-276860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6”,投票简称为“永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