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运营管理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变更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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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为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配套设施)3个子项目。运营管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机构)。
三、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运营管理机构关于运营管理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人变更相关情况的通知。运营管理机构因内部人员安排,变更李佳先生为运营管理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兴兆先生不再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佳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现有职务如下:
李佳,男,1981年12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群主管、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餐厨项目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助理、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现任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更不会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营业绩、现金流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基金管理人及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 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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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5月10日公告,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5月12日(含当日)起暂停接受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现决定自2025年5月15日(含当日)起取消上述限制,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2186)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