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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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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5月15 日(星期四)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15 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15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爱民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52,885,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59%。其中: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2,594,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180%。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90,291,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79%。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79,092,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175,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61,916,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7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8,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8,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8,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5,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3,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5,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3,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22,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022,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1,68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191,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7%;弃权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89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56%;反对1,191,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8%;弃权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935,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4%;反对103,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935,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4%;反对103,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1,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6,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79,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6,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5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61,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5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61,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1,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4,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1,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1,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1,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1,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8,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6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77,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一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77,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1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宝、边雪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9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石家庄泉盛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号)。公司股东石家庄泉盛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盛盈和”)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1.05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泉盛盈和出具的《关于减持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泉盛盈和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相关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及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公司股份;泉盛盈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43.36元/股-43.36元/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46.68元/股-49.06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情况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泉盛盈和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泉盛盈和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泉盛盈和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此前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数量;泉盛盈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4、泉盛盈和不存在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减持股份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泉盛盈和出具的《关于减持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