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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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树林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69人,代表股份69,010,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68,767,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9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2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66人,代表股份2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2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拟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31,691,805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27,600股后剩余的130,264,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52,105,682股至183,797,487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因公司新股增发、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注:1、上述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煜乔、马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