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4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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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因公出差,全体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建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独立董事孙慧女士、独立董事刘文琴女士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周亚丽女士、监事朱凯先生通讯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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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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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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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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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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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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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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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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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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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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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10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律师、于凌霄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4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现对《专项报告》中部分内容予以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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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截止2024年12月31日,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4,999.60万元,于报告日前已全部收回。
②该应收票据为保理客户背书转让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广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票据,用于支付保理款利息形成。
上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往来系待结算水电费,其形成原因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水电服务,结算方式采用先与供电、供水公司结算费用,再向客户收取费用。为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将变更业务结算模式,以预收水电费方式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待结算水电费已全部结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