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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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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1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易必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易必慧先生简历

易必慧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获学士学位;1999年8月至2006年11月历任昆山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剂厂(车间)技术员、工段长、技术质量主管;2006年12月至2010年5月历任上海辛帕斯制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QA主管、QA经理、QA科长;2010年6月至今历任泽璟有限及公司制剂研究员、制剂经理、固体制剂生产副总监、固体制剂生产总监。

截至2025年3月31日,易必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48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易必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277号)7楼国际2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青平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11.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7、8、9、10、12、13、14、15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许晟骜、陆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陆惠萍女士、吕彬华先生、李德毓女士、张军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程增江先生、管亚梅女士、袁鸿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和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管亚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高青平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马伟豪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高青平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马伟豪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011882

电子邮箱:zelgen01@zelgen.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陆惠萍女士、吕彬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JISHENG WU(吴济生)先生:1965年出生,美国国籍,医学硕士;1991年7月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6月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获硕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2年8月在上海仁济医院担任实习医生;1992年8月至1996年9月历任法玛西亚普强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首席代表、南方区经理、肽激素事业部中国区经理;1998年6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法玛西亚普强制药公司临床研究经理、研究员;2000年10月至2005年12月历任美国赛诺菲高级临床研究经理、临床运营副总监;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美国Auxillium公司高级全球项目管理总监;2007年4月至2011年4月任美国Graceway制药公司执行产品研发总监;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方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Frontage Laboratories, Inc.)高级副总裁、临床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美国Prosoft Clinical公司首席运营官及高级副总裁;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历任上海康德保瑞、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首席医学官;2016年7月至今任泽璟有限及公司首席医学官、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2025年3月31日,JISHENG WU(吴济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84股,并通过昆山璟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3,88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JISHENG WU(吴济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高青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0年7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24年8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经济师、执业药师;2000年8月至2001年6月任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8年2月任上海华源长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质量部主管;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任白鹭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今历任泽璟有限及公司行政人事总监、行政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5年3月31日,高青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50股,并通过昆山璟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86,77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高青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黄刚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人员专业会计学专业(EMPAcc),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995年7月至2000年9月任新疆新新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年9月至2001年11月任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副所长;2002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新疆新新华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分所副所长;同时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新疆新新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职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投资总监;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源耀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任杭州和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24年9月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5年3月31日,黄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00股,并通过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7,56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马伟豪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019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2025年3月31日,马伟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