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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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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5-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95,333,338股,持股比例30.15%,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39,500,000股(含本次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43%。

公司近日收到大商集团《关于解押及再质押所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大商集团质押的公司19,200,000股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大商集团持有的公司12,700,000股股份被再次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证明此次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书面文件

(二)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十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德力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闫莉、鞠静、张海钧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赵锡金、褚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范铁夫出席;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95,333,338股,对议案8《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晨、徐再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及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