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雯女士、王美琪女士、鲁征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美琪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刘雯女士、王美琪女士、鲁征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期限,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调整前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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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李寿喜先生、王明湘先生和杨振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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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出席会议的股东(普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本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回购专户和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铭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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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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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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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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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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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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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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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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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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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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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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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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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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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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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8、10、1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7、9、11、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7:李刚、梅嘉欣。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娜、赵淑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