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05月0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下午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1人现场参会,2人通讯参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琪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5年减少折旧费用910.38万元,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910.38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金额846.6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25年0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将部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5、10年变更为5-1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化工生产装置设备购置主要来自国内知名厂家,且公司重视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资产总体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公司通过优化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减少设备损耗;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减少人为失误导致的设备损坏;加强巡检,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减少设备故障运行时间。随着现场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的持续有序精细化管理,生产设备使用寿命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计提折旧的期间更加合理,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了复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部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5、10年变更为5-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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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5年减少折旧费用910.38万元,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910.38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金额846.6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一期,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
假设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一期即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3月运用该会计估计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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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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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黄冠雄先生委托董事孙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付佳慧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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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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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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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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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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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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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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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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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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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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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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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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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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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2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泽铭、黄琛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