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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总部大楼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景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4、本次股东会的计票和监票工作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律师以及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4年年度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2024年度薪酬计发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13、14、15、16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方斌、林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会议、本次A股类别会议和本次H股类别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会议、本次A股类别会议和本次H股类别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年度会议、本次A股类别会议和本次H股类别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