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22.14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32万元,置换资金总金额为3,173.4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2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578,63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3.2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784,789.9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21,300.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963,489.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6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5SZAA8B0183)。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和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相关的费用。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5SZAA8B0343号),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122.14万元,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1.32万元,共计3,173.46万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产生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482.12万元(不含税),截至 2025 年4月1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及材料制作费等金额合计 51.32万元,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2.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32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3,173.46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5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73.4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4月1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5SZAA8B0343);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2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578,63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3.2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784,789.9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21,300.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963,489.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6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5SZAA8B0183)。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和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和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工程款项、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统计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四)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2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578,63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3.2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784,789.9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21,300.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963,489.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6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5SZAA8B0183)。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以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李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计7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5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无锡捷智联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下简称“捷智联创”或“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975万元人民币,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额度占合伙企业募集总额的99.50%,其中首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
● 本次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合伙企业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合伙企业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975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无锡捷智联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认缴额度占合伙企业计划募集总额的99.50%,其中首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本次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企业名称:无锡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创芯”或“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NY30N14
4、营业期限:2017-05-09 至 2027-05-08
5、法定代表人:栾年生
6、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无锡市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C栋1楼
8、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无锡创芯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4440635K
4、营业期限:2008-04-22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李新
6、注册资本:157,138,633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无锡捷智联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
(四)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与信捷电气产业链具有协调效应的且具有较快发展潜力的半导体、机器人、人工智能等高端制造产业链标的,并通过直接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及公司在新市场、新领域的应用。
(五)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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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无固定期限。(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准)
(七) 投资决策: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行使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等职权。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长期,运营期限拟初步拟定为10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前4年为投资期,以后6年为投后管理及退出期。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合伙企业成立日指各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后完成首期实缴出资的日期。
(三)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方式出资。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无锡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人民币25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约占全部认缴出资的0.5%。应在2035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出资期限: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认缴出资人民币4,975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99.50%。首期出资额2,000万元应在本协议签署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剩余出资额2,975万元应在2035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
(四)其他
1、普通合伙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普通合伙人的下列职权应由投委会行使: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 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 本协议或合伙人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协议约定召开,临时会议根据业务进展情况按照协议约定召开。
3、合伙企业对银行账户进行封闭管理,即从合伙企业账户支付的投资款项,在投资退出时,回收资金必须回到合伙企业账户。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合伙企业将重点投资与公司产业运营具有协同性的行业,推动公司业务开拓。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后续需完成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为有效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及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冲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参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