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或废止
部分制度细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或废止
部分制度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废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或废止部分制度细则的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承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监事会的职责。
根据以上安排,参照《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落实监事会的取消,公司修订了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细则、规则,将监事会相关职责授予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联交易事项)、删除监事相关表述、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公司于上市前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目前该制度依据的法规条文已失效,相关独立董事的职责已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因此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修订或废止部分制度细则,制度细则清单如下,新增、修订后制度细则请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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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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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