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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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备案登记,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5-03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本次发行H股236,499,800股(含行使超额配股权发行的30,847,800股H股),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1,663,911,378股增加至1,900,411,178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663,911,378元变更为人民币1,900,411,178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6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226号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5-036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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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4、5、6、7、8、9、10、11、12、1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15、16、17、1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8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16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6、11、12、13、14、15、16、17、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1、13、14、15、16、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建华、杨宜方、吕晓兆、高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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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A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上述个人登记材料应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应加盖公司公章。
(二) H股股东:详情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七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年6月6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淑宝、李楠
联系电话:010-53232310
传 真:010-53232310
电子邮箱:IR@cfgold.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七号
邮 编:100161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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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