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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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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陈锡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陈锡军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查,陈锡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陈锡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目前,陈锡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陈锡军简历

陈锡军,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主办、物流部主管、人事行政部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直属党支部书记,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党办/公司办主任、直属党支部书记、装备事业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江苏新华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董秘等高管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毛军华先生、徐辉先生、周建伟先生、朱俊中先生、黄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建伟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缘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聘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上述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为连任,相关人员简历见公司前期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以上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均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缪强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毛军华、徐辉、周建伟、朱俊中、黄毅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中周建伟先生亦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毛军华、徐辉、周建伟、朱俊中、黄毅为公司副总经理,并聘任周建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舒婷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谈笑女士、独立董事陈晓平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重大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注: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金融”) 持有华光环能11,722,543股,占总股本 1.24%,鉴于国联金融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企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国联金融的表决结果以“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列示。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本次议案 9及议案 12 涉及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08,348,886.00股。

3、本次议案15及议案16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洁律师、张燕珺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蒋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耿成轩、陈晓平、陈锡军,其中耿成轩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李激、陈晓平、耿成轩,其中李激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蒋志坚、吴卫华、陈锡军、陈晓平、李激,其中蒋志坚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陈晓平、李激、耿成轩,其中陈晓平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蒋志坚的提名,聘任缪强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缪强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总经理缪强提名,聘任毛军华、徐辉、周建伟、朱俊中、黄毅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聘任周建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毛军华、徐辉、周建伟、朱俊中、黄毅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中周建伟先生亦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毛军华、徐辉、周建伟、朱俊中、黄毅为公司副总经理,并聘任周建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蒋志坚提名,聘任舒婷婷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同意聘任郭缘缘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舒婷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同时,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蒋志坚

非独立董事: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鹏

职工董事:陈锡军

独立董事:耿成轩、李激、陈晓平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与ESG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召集人):蒋志坚

成员:吴卫华、陈锡军、李激、陈晓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激

成员: 陈晓平、耿成轩

3、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召集人):耿成轩

成员:陈晓平、陈锡军

4、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晓平

成员:李激、耿成轩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临2025-018)《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临2025-02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会成员任期同董事会任期,各专门委员会任期同董事会任期。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