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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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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华泰孙武湖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亮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任英祥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李国顺、李丽、田志文、张安钵、曹战龙,财务总监陈国营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华泰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华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华泰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华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8、9、11、12需要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9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李晓亮、魏文光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602,978,470股。

4、议案10,利益相关董事、高管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132,32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涛、赵婉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5-02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决定,孙曰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辞去2024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职务。孙曰平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孙曰平,男,1968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华泰股份车间工段长、车间主任,日照华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日照华泰董事长。

孙曰平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曰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2,640股股份。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5-02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经理层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认为李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李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李艳女士简历

李艳,女,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公司资金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系父女关系、与董事长李晓亮先生系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