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6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2025年4月2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3,925,095股后的1,384,776,448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60,041,876.48元(含税)。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925,09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仅分派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相关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84,776,448×0.26)÷1,408,701,543≈0.2556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556元/股)÷(1+0)。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及自行发放对象所持股份之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元;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3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4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6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均胜电子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24847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74元/股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5月28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5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4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均胜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3,925,095股后的1,384,776,448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60,041,876.4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74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84,776,448×0.26)÷1,408,701,543≈0.2556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0.2556)+0]/(1+0)≈23.7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45-14:45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并于2025年5月21日13:45-14:45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以下问题给予答复:
问题一、公司本期盈利水平如何?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推进,其中2025年一季度已经实现营业收入约1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9.8%,整体毛利率水平同比稳步提升2.6个百分点至约1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亿,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1.1%,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具体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问题二、公司今年的增长点主要是哪些?公司之后的盈利有什么增长点?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虽然近几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增强,但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在毛利率、净利润等业绩表现方面还具备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公司近几年新获大规模高质量订单的逐步量产交付、“盈利提升”计划的进一步深入实施、欧洲区组织精简效益的逐步释放,同时再结合股权激励等激励措施,公司总体盈利水平有望持续改善提升。谢谢!
问题三、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如何?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展望未来,公司将积极把握全球汽车行业智能电动转型、中国整车厂出海、汽车技术向具身机器人、eVTOL(电动飞行汽车)等领域延伸带来的业务机遇,围绕智能解决方案、新能源管理、人机交互产品以及汽车安全产品持续创新升级,持续开发跨域产品和解决方案,并将自身在汽车底层技术、供应链及高端制造领域的能力加速向泛汽车行业、具身机器人行业延伸。此外,我们也将聚焦市场拓展、成本能力、精简组织、数实融合、扩大全球化优势等方面持续提升竞争力,努力实现更好的业绩。谢谢!
问题四、你们行业本期整体业绩怎么样?你们跟其他公司比如何?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根据Wind汽车零部件指数,2025年第一季度行业中位数收入增速9.1%,归母净利润行业中位数增速4.7%。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46亿元,同比增长约9.8%,实现归母净利润约3.4亿,同比增长约11.1%,优于行业整体情况。谢谢!
问题五、前些年国际收购是债务剥离过的,并没有涉及债务,资金是增发资金,前后一百多亿,加上每年的利润,十年了,有总共有两百多亿,现在还欠200多亿,几百亿都干啥了,咋样消除债务,使公司财务健康,希望有具体计划和数据,不是含糊其辞!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截至2024年末公司的有息负债约240亿元,公司的有息负债主要是用于各大事业部全球各区域的日常经营需要,以及历史上收购汽车安全业务产生的并购贷款,公司一方面将视实际业务需要,平衡企业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合理配置有息负债规模,将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的水平,另外一方面也将通过债务置换等方式积极控制财务费用支出。谢谢!
问题六、行业以后的发展前景怎样?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当前汽车产业已经来到了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汽车已从单一出行载具变为移动智能空间,同时由于智能汽车在技术、工艺、产业链以及功能目的等方面与具身智能机器人都有较高的同源性,汽车产业的发展亦加速全球机器人产业迈入“具身智能”时代。公司将秉持“再创业,创新前行”的精神,通过组织创新和战略延伸,定位为“汽车+机器人Tier1”,向包括全球车企在内的具身智能机器人相关公司提供软硬件及解决方案,将自身在汽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与高端制造能力,加速拓展至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开启再创业的征程,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汽车行业和机器人行业都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具体而言,汽车行业将呈现(1)全球新能源汽车规模仍将快速增长,新能源管理类电子产品将保持较快增长 ;(2)汽车智能化变革深刻影响零部件产业,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及智能网联等部件需求快速提升(3)相关法规推动和智能化技术带来安全产品创新,汽车安全行业规模稳中有升(4)中国车企出海步伐仍将加速,中国零部件公司也加速融入国际市场;(5)汽车产业逐步向低空经济、具身机器人等行业跨领域发展等发展趋势。机器人行业将呈现(1)全球机器人产业加速重构;(2)政策驱动产业链跃迁;(3)技术演进进入临界点;(4)商业化进程全面提速等发展趋势。具体可参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谢谢!
三、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查看。
公司再次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也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继续保持沟通和交流。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