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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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5-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顺博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为:11.3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1.27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5月29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公开发行了8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3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863号”文同意,公司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9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顺博转债”,债券代码“127068”。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669,436,493股,其中回购专户8,605,420股,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剩余股本660,831,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41,553.65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若在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的总股本669,436,5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8,605,420股后的总股本660,831,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660,831,161股×0.5元/10股=33,041,558.05(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605,42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的总股本669,436,5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8,605,420股后的总股本660,831,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660,831,161股×0.5元/10股=33,041,558.05(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股=33,041,558.05元÷669,436,581股×10股=0.49357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3572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议案主要内容如下: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669,436,493股,其中回购专户8,605,420股,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剩余股本660,831,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41,553.65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若在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顺博转债,债券代码:127068)自2023年2月20日进入转股期,因本次权益分派,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5年5月21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顺博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号)。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88股,公司总股本由669,436,493股变更为669,436,581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的总股本669,436,5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8,605,420股后的总股本660,831,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660,831,161股×0.5元/10股=33,041,558.05(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605,42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3,041,558.05元÷669,436,581股×10股=0.493572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3572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5月29日)起,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0.0493572元/股=8.95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顺博转债”将调整转股价格,由11.32元/股调整为11.27元/股。具体调整结果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另外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6.1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3-63202996

传真电话:023-42460123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