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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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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5-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8.8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4,34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6.91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63.22元,扣除发行费用12,883,655.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7,116,308.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7,116,308.19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部分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5月1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3,901.95万元。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2652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88.37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26.89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2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01.9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6.89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4,028.84万元。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28.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且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奈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奈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信证券对天奈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2652号)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4,34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6.91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63.22元,扣除发行费用12,883,655.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7,116,308.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7,116,308.19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二)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债权凭证,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

2、公司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其中对于自开的票据,在票据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其中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05 转债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4,34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6.91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63.22元,扣除发行费用12,883,655.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7,116,308.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金融机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专项意见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