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9月28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并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模塑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38】。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姚伟先生、朱晓东先生、曹轶沫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跃年先生、蒋荣状先生、李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楚国栋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跃年先生、蒋荣状先生、李山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董事、高管关联关系说明:
曹明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克波先生系曹明芳之子,朱晓东先生系曹明芳女婿,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弟弟。
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曹克波:男,1969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曾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代表、国际业务部经理。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除上述关联方外,曹克波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曹克波先生2022年12月29日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23年7月11日曾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曹明芳:男,1944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江阴市第二纺织机械厂副厂长、江阴市周庄镇工业公司经理、周庄经委副主任。先后获得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江苏省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等称号。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曹明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联方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明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7,145,0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81%),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晓东:男,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朱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关联方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伟:男,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赴德接受技术培训。曾任江南庆玛曼模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制造部经理,现任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名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轶沫: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模塑科技项目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海外开发部经理。现任江阴德吉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阴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轶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跃年:男,1980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合伙人。现任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跃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荣状:男,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客户经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客户经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经理、证券部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霍尔果斯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荣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山: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中联普曼税务师事务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和信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已于2025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5月22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朱晓东先生、曹轶沫先生、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曹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曹明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朱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曹轶沫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胡跃年先生、蒋荣状先生、李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山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胡跃年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蒋荣状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李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与更新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公司制定与更新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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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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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增加部分用语简称、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下转1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