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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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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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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9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高健女士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诺丁汉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就职于广东工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伦理与道德专门委员会主任,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机电学院副院长;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工作三年,任副研究员;担任国际期刊Journal of Remanufacturing的编委,《机械工程学报》编委会董事,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及广东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获广东省“南粤教坛新秀”奖、“南粤优秀教师”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上银优秀机械博士论文特别奖”指导教师奖。主要从事高速精密多轴运动平台与控制、三维视觉成像与精密检测等研究,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中国自动化学会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各1项。

高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孙圣杰先生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留学并获得澳洲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MBA学历。2020年被评为广州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之一。现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行政、信息化、政府事务、国际事务等管理工作。同时兼任广州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理事长、世界安溪青年联谊会副会长、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文化促进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孙圣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3%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和父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陈雅依女士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准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主要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2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雅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4%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罗勇根先生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广州大学“百人计划”青年杰出人才,硕士生导师。罗勇根先生担任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2022-2025)、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广东医药价格协会医保精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多项课题。罗勇根先生的研究成果主要发表于《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等国内外权威期刊。

罗勇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刘奕华先生

195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南洋电器厂研究所工程师;广州市机电工业局科长;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马腾先生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史学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13年至2020年,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2020年至今,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墨子学会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马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罗渊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办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罗渊女士持有公司0.01%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9、叶王根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入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科科长。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叶王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10、查晓红女士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入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专员。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查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两个专户(账号:360200572920084924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8208007880120000153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五羊支行)注销,并分别将节余募集资金30,766,925.59元、20,031,980.76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帐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在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渊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强领导,使公司监事会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正常化,经协商,现选举罗渊女士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8.4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59.0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0)。

议案3: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在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强先生召集,公司7名董事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由孙志强先生主持。经确认,本次董事会的各项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议案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孙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圣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雅依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议案6: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8.4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59.0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1名董事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0)。

议案7: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