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芳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95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9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由于自身资金需求,王芳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047,8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00%。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王芳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王芳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4,853,379股,占公司总股本1.2037%,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减持股份数量未达到减持上限,减持计划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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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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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