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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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关于“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表述,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在不影响其他修订事项的前提下,上述修订内容不再予以逐一列明。因删减、新增、合并、拆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汇报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
至2025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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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11.01、11.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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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6月18日(周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本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公司股东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于2025年6月18日(周三)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
联系人:肖斌、钟熙
电话:021-67101661
邮编:2014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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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5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董事会同意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变更和修订工作细则,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并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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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定及修订的管理制度中,其中1-8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及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增加ESG工作管理职权等内容,其成员数量及成员名单、任期等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