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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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序号顺延;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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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下转111版)

